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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以为是“馅饼” 吃下成“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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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习水县杉王街道长嵌沟村原支书主任合谋侵占巨额村集体公益林补偿金案剖析

因在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过程中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将权属集体林地占为己有,侵占村集体林地公益林补偿金共计396185.34元,习水县东皇镇长嵌沟原村支部书记肖保全和原村委会主任任月强2名村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借无人管护之名,行侵占集体林地之实,从2010年起国家实施公益林补偿,并逐年增加补偿标准,补助越多、心越慌,多年来,心中一直忐忑不安,无数次后悔,但已成定局,无可奈何,只有唉声叹气……”在肖保全的忏悔书上,还有未干的泪迹。 

大片林地无人认,以为“天上掉馅饼”

杉王街道长嵌沟村是以丹霞石景观而闻名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80%以上。2008年,中央全面推行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的指导意见下发后,东皇镇下发了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山场进行林权现状调查、登记、核实、张榜公示等。长嵌沟村成立了以肖保权任组长、任月强任副组长的“林改小组”。 

任月强在负责山林的勘界勾图过程中,发现位于长嵌沟村半边塘组的茨竹孔、火草坪、高仙洞成片应属于集体的山林,在1981年林改时未登记权属,被列入了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另外,还有已经搬到赤水居住的19户农户的责任林收归集体林地后,也没有承包下去。 

任月强跟肖保全汇报了情况。

“天上掉馅饼,不要白不要”,肖保全动起了“歪脑筋”。 

肖保全的想法与任月强一拍即合,二人商量后决定,干脆“将这块地平分了”。 

“偷梁换柱”手段多,“无主地”变成“摇钱树” 

因肖保权、任月强二人在长嵌沟村有个人林地,为了避免群众关注引起怀疑,肖保权以妻子夏某某的名义完善了茨竹孔的林权登记申请表,任月强以妻子陈某某的名义完善了火草坪、高仙洞的林权登记申请表,两人将申请表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上报镇林业站,林业站审批后分别给夏某某颁发了茨竹孔2260.59亩、给陈某某颁发了火草坪、高仙洞2206.81亩的林地林权证。 

“得到这片林地,可以得到采伐、摘果等好处,说不定以后国家政策变化,还能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益……”面对组织审查,任月强坦白了自己的内心。 

2010年,贵州习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局”)要求各村统计公益林管理区内林农的基本信息(含公益林面积及银行账号)用于公益林补偿金的发放,发放时间从2009年起算。 

“摇钱树”开始“掉钱”了。

肖保全和任月强欣喜若狂,迅速将妻子夏某某、陈某某的账号上报。2010年11月至2017年5月,肖保全共计获得20万余元的补助金,任月强也获得19.5万余元的补助金。 

损公肥私乐一时,东窗事发悔一世

随着补助金的逐年增加,巨额补助让肖保全和任月强坐如针毡。肖保全仍在村里面工作,任月强通过自己的努力,于2014年7月从村干部岗位考到二里乡农业服务中心,变成了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非常珍惜这个岗位,但金钱的诱惑让他踩不住“刹车”了。 

“开始收到生态补偿金时,还自我安慰的暗示自己‘这是我对这片山林的管护费,是应得的’,在2014年补助金额提高到3万余元的时候,我心慌了,我曾经去问发放补偿金的经办人,是否可以停发,但是始终没敢说出这个山林‘来路不正’,让自己一步步滑向了深渊……”任月强在自己的忏悔书上写道。 

2017年4月,杉王街道纪工委在开展长嵌沟村公益林补助金专项监察时发现了肖保全等人侵占集体林地的问题线索,同时,也收到了当地群众反映同样问题的举报信。 

在向县纪委汇报重大案情后,县纪委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分小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随着调查的深入,两人利用职务之便,合谋侵占村集体林地公益林补偿金达39万余元的案件浮出水面,因性质恶劣,涉及金额较大,严重违犯党纪国法,2017年8月,习水县纪给予肖保权、任月强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执纪者说】 

“自古清白无遗祸,从来贪争有后殃”,肖保全和任月强私欲膨胀,利欲熏心,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将集体利益、群众利益抛诸脑后,究其原因,是党纪党规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无论权利大小,职位高低,谁若不知敬畏、不守底线、不守规矩,权利的“双刃剑”一定会刺向谁。

(遵义市习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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